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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为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力量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溧编〔2020〕29号)精神以及我市实际情况,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
  一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 
  (一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。
 
  (二)限溧阳户籍或在溧有一年(含)以上工作经历者。
 
  (三)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(197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),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(详见附件1)。
 
  (四)具有报考岗位工作经验者,可放宽年龄、学历及专业等要求。
 
  (五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 
  1. 现役军人、普通高校在读学生;
 
  2.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
 
  3.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 
  4. 溧阳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在编(在册)及编外工作人员;
 
  5. 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 
  二、招聘程序
 
 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、考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。
 
  (一)报名与资格审核
 
  1.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
 
  2. 报名时间和地点
 
 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健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,报名当天健康码、行程码均为绿码,另需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,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.3℃,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,方可进入报名场所,全程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。
 
  为避免人群聚集带来疫情防控风险,本次现场报名分时段实施,逾期不再接受报名。
 
  (1)报考人民医院岗位的考生,请于4月28日上午08:30-11:30,到教育局东北角1楼报告厅报名;
 
  (2)报考中医医院、妇幼保健院、血站岗位的考生,请于4月28日下午13:30-16:30,到教育局东北角1楼报告厅报名。
 
  (3)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,请于4月29日上午08:30-11:30,到教育局东北角1楼报告厅报名。
 
  3. 报名须带材料
 
  (1)《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》(附件2);
 
  (2)身份证,学历(学位)证书,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。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(1份),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。
 
  4.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,审核通过现场收取报名费100元。
 
  5. 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,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。
 
  6.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。
 
  7.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,多报无效。
 
  (二)考试办法
 
 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。
 
  1. 面谈总分100分,合格线为60分,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。
 
  2. 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 
  3. 面谈成绩将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(www.liyang.gov.cn)-公开招聘栏公布。
 
  4.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,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严格落实防疫措施,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,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,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,请广大报考者理解、支持和配合。
 
  (三)体检和考察
 
  1. 根据报考人员面谈成绩,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,出现同分时,按面谈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,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。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,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。
 
  2. 体检合格人员,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组织考察。
 
  (四)录用
 
  1. 根据考试、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。
 
  2. 招聘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可约定试用期。签订劳动合同后拟录用人员应接受招聘单位的使用和管理。
 
  3.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协议的,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。报考人员应在公示之日起最迟30日内到单位报到(在职人员须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材料),未能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的,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。
 
  4. 新录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,自录用之日起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,由本人自谋职业。
 
  5. 录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。
 
  三、咨询与监督
 
  政策咨询电话:0519-87223183
 
  监督举报电话:0519-87222827
 
  四、本公告由溧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。
   
  溧阳市卫生健康局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 
  2022年4月26日
 
  文章来源:http://www.liyang.gov.cn/html/czly/2022/OIOAQFIO_0426/17073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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