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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根据工作发展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,主要从事工勤服务等工作,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 
  一、报考条件
 
  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
 
  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 
  (三)江都区户籍(或已领取居住证的人员,在江都有固定住所),具有良好的品行,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,年龄不超过40周岁(1982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),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,专业不限,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;
 
  (四)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 
 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、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,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,以及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要求回避的岗位。
 
 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,不得报考。
 
  二、招聘程序及办法
 
 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和签订劳动协议书等程序进行。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应聘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防疫动态最新要求。
 
  (一)报名和资格初审
 
  1.报名时间:2022年7月11日-7月15日。
 
  2.报名方式及地点: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,报名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行政审批局(长江路150号三楼综合科)。
 
  3.报名材料:
 
  (1)扬州市江都区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(附件);
 
  (2)本人身份证(有效期内,正反面);
 
  (3)户口簿(需提供户主页和应聘者个人页);
 
  (4)毕业证书;
 
  (5)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;
 
  (6)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;
 
  (7)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2张。
 
  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。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。
 
  4.资格复审
 
  江都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,发放《准考证》。
 
  (二)笔试
 
  1.对象: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。
 
  2.内容:采取闭卷考试形式,主要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,采用百分制计分。
 
  3.时间与地点:详见准考证。
 
 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。参加考试时,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,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,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 
 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(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),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。
 
  (三)面试
 
  1、面试时间与地点:另行通知。
 
  2、形式与内容: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、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。
 
 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,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。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。
 
  (四)体检
 
  考试结束后,按其笔试成绩占50%、面试成绩占50%的比例,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。
 
 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(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,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)择优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,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体检费用自理,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
 
  (五)考察
 
 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我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(政审)规定组织实施。
 
 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,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 
  (六)公示
 
  体检合格者,拟录用人员名单在“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”-“首页”-“部门信息公开”-“行政审批局”中进行公示,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,接受社会监督。
 
  三、注意事项
 
  (一)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。
 
  (二)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,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
 
  (三)应聘人员需如实履行健康申报、行程史填报等信息报告责任,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“苏康码”,考试当天“苏康码”、“行程卡”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(以采样时间为准,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)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.3℃,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,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。
 
  四、聘后管理与待遇
 
  公示期满,符合聘用条件的,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,最低服务期两年,试用期3个月,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,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,由本人负责处理。聘用后应当服从岗位安排,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,缴纳五险一金,今后按政策性增长机制落实工资、福利。
 
  五、纪律监督
 
 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。本次招聘由我局督查科监督,监督电话:0514-86978300;报名咨询电话:0514-86978303。
  
  扬州市江都区行政审批局
 
  2022年7月8日
 
  文章来源:http://www.jiangdu.gov.cn/jdqxxgk/xzspj/202207/17154b79eedc428693ff49c10170f183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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