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工/网格员/基层工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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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根据工作需要,唯亭街道拟公开招聘110名社区工作人员。具体招聘方案如下:

 

  一、招聘人数及要求

 

  二、招聘条件

 

  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思想政治素质好,身体健康,作风踏实,吃苦耐劳,组织纪律观念强,录用后能立即上岗投入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;

 

  2.了解社区工作相关政策法规,有一定的组织协调、口头表达、文字撰写和电脑操作能力,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;

 

  3.苏州市区户籍(不含县级市);

 

  4.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(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;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(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,归国留学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),应届生须在入职前取得学历证书;

 

  5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(1)现役军人;(2)因违纪违规等个人原因被其他用人单位解聘、辞退或开除的;(3)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(4)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员;(5)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回避的;(6)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人员。

 

  三、招聘程序

 

  1.报名和资格初审

 

  (1)报名时间:2022年5月22日-29日17:00

 

  (2)报名方式:填写《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招聘社工报名表》并扫描相关资格证明证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:cgrl@successhr.com,同时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,不接受现场报名。

 

  (3)报名电子材料:

 

  ①报名表;

 

  ②身份证(正反面在一页);

 

  ③户口簿(户主页及本人页);

 

  ④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;

 

  ⑤学历信息证明(登陆学信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/)打印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);

 

  ⑥加分项所需材料:社工证、中共党员证明材料、服役相关证明材料。

 

  报名咨询电话:0512-62951000转1875(咨询时间:8:30-17:30)

 

  2.考试

 

  (1)笔试

 

 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,不设笔试范围。笔试不指定教材,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题。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。

 

 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: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。不足比例的,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。

 

  (2)心理测试

 

  笔试成绩公示期间,采取扫码登录形式进行线上心理测试,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,仅供参考。如果未按时完成线上测试,则视为自动放弃,不能进入下一轮面试。

 

  (3)面试

 

  面试举行一轮,采取结构化+访谈面试。面试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。

 

  综合成绩以笔试和面试成绩4:6的权重进行计算,即按笔试成绩40%、面试成绩60%计总分。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为百分制,分数保留2位小数,第3位小数按“四舍五入”处理。中共党员、退伍军人、持有社工证的可加分,即中共党员在总分上+1.5分;应征入伍的退伍军人在总分上+1分;取得“助理社会工作师证”的在总分上+1分、“社会工作师证”的在总分上+1.5分。上述加分可累加(社工证仅加1次分),总加分不超过4分。

 

  3.考察

 

  根据应聘人员得分从高分到低分,按拟录用人数1: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。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,按应聘人员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 

  4.体检

 

  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,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,按应聘人员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 

  5.公示

 

 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,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符合聘用条件的,办理聘用手续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属实,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不予聘用。

 

  6.录用

 

  被录用的人员在规定的日期,携带相关材料报到。逾期未报到者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自动放弃录用而产生的空缺,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 

 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,试用期满,由街道相关部门评定考核为合格的,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予以解聘。工资待遇按照园区社工规定标准执行,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待遇。

 

  四、纪律和监督

 

  为确保招聘公开、公正、透明,唯亭街道纪工委全程参与招聘的监督管理。

 

  监督电话:0512-69996909?。

 

  五、其他

 

  1.报考者须如实申报,在整个招聘过程中,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,则取消录用资格,责任自负。

 

  2.应聘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(劳动)争议等事项,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。录用后,录用人员需服从统一安排。

 

  3.招聘全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整个招聘流程及录用环节,涉及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的,将按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增设必要环节及条件限制。

 

  4.政策咨询电话:0512-69996033。
 

 

 

  文章来源:http://www.sipac.gov.cn/wtjd/ggxx/202205/3e62a2dee2a0449eb515ffe6e85f01a1.shtml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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