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公务员转任规定》和《关于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的通知》(扬组〔2020〕11号),决定开展扬中市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(以下简称参公人员)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调对象及条件
(一)选调对象
1.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;
2.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、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。
(二)选调条件
1.具有良好的政治、业务素质,品行端正,实绩突出,群众公认;
2.试用期满,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,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,无违法违纪行为;
3.具备拟选调职位简介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(详见附件1);
4.法律、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二、选调程序
(一)报名
报名时需提供《扬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2)2份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(审核后退还本人)及复印件各1份,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2张。
报名时间:2020年8月18至2020年8月20日(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00-6:00);
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:详见选调职位简介表
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弄虚作假的,将取消选调资格。
(二)制定选调方案
各部门、高新区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及职位特点,视报名情况,科学合理制定具体的选调方案,对外公布,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。各部门、高新区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。
(三)提出拟选调人选
各部门、高新区按照选调方案,组织实施选调工作,集体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,报市委组织部批准。
(四)办理调动手续
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,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。
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其他有关事宜,由各相关部门、高新区负责解释。
三、其他
本次选调工作,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,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。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:0511—88133218,中共扬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:0511—88323494,扬中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:0511—88337307。
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扬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2020年8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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